关于2016-2017年度大连海洋大学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5   浏览次数:2974

各院(部、中心)、处(办)、馆、公司:
     为促进我校科技进步,鼓励科技创新,加速科技成果的产出与转化,推动我校科技事业健康发展,依据《大连海洋大学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大海大校发〔201648 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6-2017年度大连海洋大学科学技术奖(简称科技奖,下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科技奖推荐项目应符合《大连海洋大学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规定的科学理论成果,应用技术成果及其他新成果,推荐项目不分奖种,不限数额。
    二、推荐条件
    推荐项目符合《大连海洋大学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推荐成果应是20161231前整体完成的成果。
    2、已获校外科技奖励的成果,不得申报学校科技奖。
    3鼓励学校各部门(院、处、馆、公司)联合申报学校科技奖。由第一完成部门会同其它完成部门协商一致后组织申报。
    4、推荐项目在推荐单位部门公示,或本单位部门全体例会上公开(包括联合申报)3个自然日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公示截图或例会公开情况须在推荐截止日前发送到邮箱hanlei@dlou.edu.cn
    三、推荐办法
    1提供电子版材料和书面材料(两者内容完全一致)。电子版发送邮箱hanlei@dlou.edu.cn,书面材料一式3(各单位部门印章)送递到行政415房间。
    2、推荐表。内容应包括推荐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1一式1份。 
    四、申报及推荐时间
    申报开始时间:2017610
    推荐截止时间:201799

附件1.推荐科技奖项目汇总表

附件2.科技奖推荐书格式.doc

附件3.推荐书填写指南.docx

附件4.大连海洋大学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doc

附件5. 2009版学科分类与代码表(GBT13745-2009).doc

 

(责任编辑: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