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年度大连海洋大学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06-05 浏览次数:2974 |
各院(部、中心)、处(办)、馆、公司: 科技奖推荐项目应符合《大连海洋大学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规定的科学理论成果,应用技术成果及其他新成果,推荐项目不分奖种,不限数额。 二、推荐条件 推荐项目符合《大连海洋大学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推荐成果应是2016年12月31日前整体完成的成果。 2、已获校外科技奖励的成果,不得申报学校科技奖。 3、鼓励学校各部门(院、处、馆、公司)联合申报学校科技奖。由第一完成部门会同其它完成部门协商一致后组织申报。 三、推荐办法 2、推荐表。内容应包括推荐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1),一式1份。 四、申报及推荐时间 申报开始时间:2017年6月10日 推荐截止时间:2017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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