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辽宁省高等学校海洋产业技术研究院专项项目申报的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06-06 浏览次数:329 |
各学院: 近期学校将启动“2019年辽宁省高等学校海洋产业技术研究院专项项目”申报工作,为做好专项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申报组织工作预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原则 一是坚持服务我省海洋事业发展原则。专项项目聚焦国家海洋发展战略,面向北黄海和环渤海区域,促进学校的海洋科学技术发展方向与国家战略方向相统一,与区域海洋经济发展需求相适应,逐步树立我校在北黄海和渤海区域海洋科学研究与应用领域的主导地位; 二是坚持 “明方向、打基础、建团队、抓转化、促产出”的原则。强化团队意识、数据意识、共享意识和合作精神; 三是坚持政产学研用相结合原则。以大连海洋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地方分院、校企研究院和辽宁省高等学校海洋产业联盟为切入点,通过校地、校企、地企之间的政策、资金的协同,共同努力、共同投入、风险共担、成果共享,进而实现共同发展。 二、专项类别及要求 根据我校《海洋产业技术研究院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专项项目分为:前沿技术引领类和关键共性技术类两类。前沿技术引领类项目应获得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或课题支持(不含子课题);关键共性技术类应取得省内企业横向科研经费支持。 三、支持方式 前沿技术引领类项目,获得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支持的,专项资助经费为10万元;获得课题资助的,专项资助3万元。优先资助获得项目类资助的申请,限2项。获得课题类资助的申请,限4项。 关键共性技术类项目,获得省内企业50万元以上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每项资助15万元;获得省内企业30万元以上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每项资助8万元;获得省内企业10万元以上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每项资助5万元。优先资助获得企业资助经费多的项目,资助项目数量根据经费情况和申报数量确定。 四、申报条件: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已经承担了教育厅项目(含2018年海洋产业技术研究院项目)、尚未结题的科研人员不能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专项项目。 海洋产业技术研究院专项与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不可同时兼报。 2018年海洋产业技术研究专项项目中,企业支持经费超过研究院支持经费1.5倍以上的项目,且在年度考核中获得优秀成绩的项目负责人,可申报一项滚动支持项目。或申请原项目奖励资助,申请奖励资助金额不多于2万元。 五、专项申报组织工作说明 1、近期将组织赴长海、庄河、普兰店、盘锦、东港等地开展专项调研活动,对接各地方政府和企业需求,针对当地产业特点,推介成果,对接需求,为专项项目布局做准备。 2、调研完成后,我们将形成针对各地方分院、校企研究院、校企产业联盟等的专项申报指南,正式启动申报工作,并组织开展专项立项评审工作。 六、工作要求 按照专项工作的组织原则,请各学院统筹做好顶层设计及政策宣讲工作。 计划申报今年专项项目的老师,请填写《2019年辽宁省高等学校海洋产业技术研究院专项项目预申报表》(见附件),并于6月1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发送zhouxiaorui@dlou.edu.cn邮箱。 附件: 科技处 2019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