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辽农监[2017]34号)要求,现将大连海洋大学承担的辽宁省地方标准《渔业船舶安全风险评估导则》进行公示,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30天)内以信函或邮件方式联系。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有理有据,并署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以便于联系。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411-84762282 电子邮箱:kyc@dlou.edu.cn
附件:《渔业船舶安全风险评估导则》.docx
科技处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