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申报2021年度科技创新智库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4-07 浏览次数:10 |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充分调动和发挥全省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科技工作者建言献策与有组织的调查研究结合起来,让科技工作者的个体智慧凝聚上升为有组织的集体智慧,把省科协建设成为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形成《2021年度辽宁省科协调研课题选题目录》,现予公布并接受公开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并具有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 2.通过省级学会等科协基层组织申报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申请人所在单位有配套资金资助的,优先考虑。 4.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二、申报要求 1.根据《2021年度辽宁省科协调研课题选题目录》(附件1)确定的研究方向,自行确定研究课题。 2.申报课题须认真填写《辽宁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课题申报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课题申报单位须对《申报书》内容进行审查,填写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3.《申报书》一式3份寄至省科协调宣部,同时报送电子版。 4.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5.省科协将给予课题承担单位一定经费资助,按课题经费管理规定,课题管理费不得超过课题资助总额的5%。课题申报单位未明确承诺执行此规定者,将作无效申报处理。 6.本批次智库课题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省级学会不多于4项、各高校科协不多于3项,其他单位不多于1项。 7.本批次智库课题项目研究期限为6个月,于2021年11月结题验收。 三、项目管理方式 1.课题立项。省科协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立项项目,实行分类管理,下达立项文件并签订项目任务书,并对立项项目给予经费支持。 2.跟踪管理。项目立项后,各项目承担单位要组织项目组尽快启动调研和研究,省科协将根据工作情况进行开题、中评等跟踪工作。 3.结题验收。项目进入结题阶段后,省科协将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验收通过后确认课题完成,省科协将出具结题证明。 4.课题成果。课题研究完成后,要按照项目任务书要求完成研究总报告和一份科技工作者建议,该建议为总报告的精简版,按照现状、存在问题、对策建议三部分撰写,所提对策建议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正文3000字左右,正文前须有200-300字的内容摘要。 5.成果运用。课题研究成果归属省科协,省科协将择优以《科技工作者建议》专报形式上报省委省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或通过其他适当方式公开发布。同时各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也可自行向相关部门报送或在有关刊物上发表,但需注明“辽宁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项目”,同时将采用情况报省科协。 6.宣传推广。省科协会同项目组,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多形式开展成果宣传推广。对外公布项目研究成果,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及制度。项目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在“五报一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科技日报、辽宁日报、求是杂志)发表,或者在全国产生重要影响的,省科协将在今后的智库项目申报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附件:1.2021年度辽宁省科协调研课题选题目录 2.辽宁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课题申报书 3.2021年度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项目申报汇总表 注:我校的具体安排是请于2021年4月20日17:00之前将所需要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 dlhydxsk@163.com ,并将纸质版材料送至科技处110。 联系人:蔡静 联系电话:1852558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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