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2年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需求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02-11 浏览次数:10 |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精神,更好地发挥标准对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辽宁标准的立项通过率,提升辽宁标准话语权,完善辽宁标准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现决定征集2022年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需求。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集范围 标准制修订项目要符合《2022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要求,紧紧围绕产业发展基础、关键核心技术、绿色发展、城乡和社会建设等,强化标准和科技协同,突出辽宁特色。 二、申报要求 请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各市(区)局认真收集遴选本行业、本区域的国家标准项目需求,填写项目需求汇总表,并于2022年3月1日前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处。 省市场监管局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与国家标准审评中心、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积极沟通,帮助争取标准立项。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局标准处:祝小龙。 电话:024-96315-1-3511/13998821253。 邮箱:lnzjbzhc@163.com。
附件:1.1.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0日 请申报标准的老师,填写项目需求汇总表,并于2022年3月1日前报送至科技处,邮箱:kyc@dlo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