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辽宁省教育厅2022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3   浏览次数:2051

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组织我校辽宁省教育厅2022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原则

基本科研项目坚持“目标导向、创新引领、分类支持、突出成效、服务辽宁”的原则,坚持鼓励、培育、扶持的基本方针,聚焦特色重点领域方向,加强对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的稳定支持,提升我校科学研究的领先水平和影响力。

二、项目类别

2022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分为重点攻关项目、服务地方项目(揭榜挂帅)、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

(一)重点攻关项目

1.依托我省高校学科范围广、科研资源充足等方面优势,努力攻克新材料、精细化工、高端装备制造、绿色建筑、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食品安全、生态安全、航空航天材料及零部件制造、储能装置、半导体芯片制造设备和工业基础软件等领域“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控制。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并在“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有一定经验,项目团队成员梯队结构合理,通过科研团队的带动,形成独特优势;项目应依托教育厅级以上科研平台,每个平台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3.自然科学类项目拟立项4项,人文社科类项目拟立项1项。

(二)服务地方项目(揭榜挂帅)

1.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对高校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的引导作用,加强校际、校所、校企、校地合作,在广泛征集省内主导产业创新需求的基础上,通过实行“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开展有组织科研攻关,引领辽宁传统产业省级、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创新支撑。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实质性企业合作基础,项目依托单位应聚焦制约企业发展的技术瓶颈,组织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技术合同,切实解决企业需求。

3.自然科学类项目拟立项4项,人文社科类项目拟立项2项。

(三)面上项目

1.支持高校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战略性研究,聚焦重大、重点问题开展自由探索,提出更多原创理论,做出更多原创发现,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

2.项目负责人要勇于探索,大胆创新,不断提升科研创新水平,可根据需要,自主组建科研团队。

3.自然科学类项目拟立项30项,人文社科类项目拟立项15项。

(四)青年项目

1.鼓励具有发展潜力的高校青年科研人员“敢打敢拼”,依托科研项目,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开展数学、物理、化学等基础研究学科以及脑科学、生命科学、哲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考古学、艺术史等领域创新性研究。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定科研学术潜力,要勇做走在时代前列的创新者、开拓者和奉献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讲师职称以下。

3.自然科学类项目拟评选6项,人文社科类项目拟评选2项。

、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岗的人员,同一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一项本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项目组成员不得参加超过三个在研项目(项目组成员以申请书为准),项目组成员中一般应吸纳3名以上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

2.已获得国家和省市等有关部门立项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已经获批辽宁省教育厅科研立项(不含校际合作项目)尚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人文社科类项目不含党建、统战、思政、教学等类项目。

3.项目研究周期为2-3年(起始时间为920日)未按时完成的项目,经学校学术委员会研究后,给予撤项处理,并按相关规定收回剩余科研经费,同时该项目负责人自撤项年度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此类课题。

4.预期成果填写明确,预期成果应达到《辽宁省教育厅2022年度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结题标准》。

5.有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学术不端行为及违背科研伦理道德的项目负责人不得进行申报。

6.学校将根据申报和经费情况,确定各类别项目具体资助数量和经费额度,自然科学类项目资助额度不低于3.0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额度不低于1.5万元。

7.重点攻关项目、服务地方项目(揭榜挂帅)和面上项目由学校遴选,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青年项目采取个人申报,学校统一审核、申报,省教育厅集中遴选。

四、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各学院按照通知精神认真做好项目的推荐工作,并做好对申报材料的核查和形式审查工作,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规范。科技处将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对不按要求申报的材料将被初筛掉,通过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省教育厅。

1. 加盖公章的学院推荐函一份;《2022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一份。

2. 重点攻关、服务地方(揭榜挂帅)、面上项目:申报书(附件23)、项目简介(附件4),纸质版一式二份、电子版一式一份。

青年项目:申报书(附件5,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式一份。

项目申报材料要求纸质版和电子版一致,双面打印。格式要求:申报书word版,命名:姓名-申报书;项目简介word版,命名:姓名-项目简介;所有电子版材料放到一个文件夹,以姓名命名。

3.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科技处,电子版发至kyc@dlou.edu.cn;不受理个人报送。

5.申报截止日期:202282217:00

6.联系方式:

自然科学类:李老师,847622821112

人文社科类:蔡老师,847634721110

 

附件:

   12022年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经费项目汇总表

   22022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申报书(重点、服务、面上-自然科学类)

   3.2022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申报书(重点、服务、面上-人文社科类)

4.大连海洋大学2022年度基本科研项目简介(重点、服务、面上)

5.2022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书

6.大连海洋大学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结题标准

 

 

科技处

 2022812

附件:附件1:2022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汇总表.xls附件2:2022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申报书(重点、服务、面上-自然科学类).doc附件3:2022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申报书(重点、服务、面上-人文社科类).doc附件4:大连海洋大学2022年度基本科研项目简介(重点、服务、面上).docx附件5:2022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青年项目)申报书.docx附件6:大连海洋大学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结题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