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科研诚信评估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9-11 浏览次数:10 |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学风建设,全面推进和系统落实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正确把握科研诚信建设要求和方向,根据省科技厅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科研诚信评估工作的通知》(辽科办发〔2024〕21号)的具体要求,现就开展我校2024年科研诚信评估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学风建设,全面推进和系统落实我省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正确把握科研诚信建设要求和方向,切实将科研诚信精神落实到科技创新发展的具体工作之中,逐步形成职责清晰、协调有序、监管到位的科研诚信工作机制。 二、评估内容 2023年以来,科研诚信制度文件制定及落实情况、科研诚信活动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及可示范推广的经验做法、工作中存在问题建议。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积极落实评估工作各项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科研诚信管理工作机制,压实科研诚信主体责任,开展科研诚信工作自评,于9月19日下班前将自评工作总结报告的电子版发送至dhdsk@dlou.edu.cn,纸质版学院(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科技处。 联系人:陈艳明 联系电话:84763197
附件1-XX (学院、部)2024年科研诚信自评工作总结报告.docx
科技处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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