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辽宁省农业领域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6   浏览次数:7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国家及省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加速培养我省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所需的青年科技创新人才,经研究,决定遴选一批学术功底较扎实、专业水准较高、创新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的青年优秀人才进行重点培养。现将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应符合《辽宁省农业领域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辽科发【201432号)所列各项基本条件,申报的项目领域原则不突破“2015年辽宁省第一批科学技术计划项目推荐申报指南”范围,内容科学合理,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二、申报时间及程序

    按照《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及《辽宁省农业领域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申报人登录辽宁科技信息网科技计划申报系统,填报农业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基本信息表,同时填写并上传《辽宁省农业领域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资助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和辽宁省农业领域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资助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附件2),开网时间为61日。

三、支持方式

辽宁省农业领域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资助计划经费由省财政科技资金和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共同承担,省财政科技资金每年支持5万元,连续三年,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1:1配套。

四、推荐要求

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推荐工作,相同学科原则推荐不超过两人,省级农业科技创新团队拟培养的35岁以下青年人才可优先考虑。推荐单位要对申报人选及其项目进行网上初审,618日初审单位进行网上初审推荐,并正式行文于620日前报送至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附件

   
辽宁省农业领域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资助计划申报书
        
辽宁省农业领域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资助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
         
汇总表

 

管理办法
 

我校具体要求:

1、申报项目的老师于6月1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到科技处进行遴选,并将电子版汇总表发至科技处邮箱kyc@dlou.edu.cn

2、遴选通过后提交正式版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邮箱。

3、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84763472

 

(责任编辑:计划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