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及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01-20 浏览次数:11 |
各市科技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各相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 为促进我省科研人员开展前沿技术、应用基础研究和公共政策研究,更好地服务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现组织开展2022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及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单位须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进入计划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模块,点击“新增项目”菜单,选择相应的计划类别进行申报,项目指南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开始时间为2022年1月19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1日,各初审单位审定和出具推荐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其他事项 1.首次进行项目申报的单位需网上分别注册单位一级用户(单位管理功能)、二级用户(项目申报功能)账号,提供单位审计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注册账号请妥善保管,今后进行项目管理、合同签署及结题时将使用同一账号。 2.申报项目须符合相应指南要求,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同年度支持立项项目不超过 1项。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进行申报: (1)项目负责人有省财政资助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且未完成结题的; (2)在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的; (4)有科研失信行为记录、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 (5)违背科研诚信和伦理道德的。 4.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的项目,申报单位须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不得在网上申报,直接向省科技厅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由相关计划归口部门指定专人受理。 5.各初审单位应加强对推荐项目的审核把关,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实行限项推荐,详见指南。 6.各初审单位须按要求对2022年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按项目类别分别出具正式推荐文件,与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应推荐项目清单(系统导出带二维码)一并上传至信息平台系统。 四、联系方式 (一)自然科学基金计划 引智处 联系人:郭 丹 联系电话:024-23983421 (二)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 政策处 联系人:胡 波 联系电话:024-23983416 (三)省级科技计划综合管理 规划处 联系人:刘程远 联系电话:024-23983455 张金钰 联系电话:024-23983409 (四)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系统支持 联系人:卞守龙 联系电话:17612488647 张丽娜 18640558881 固定电话: 024-23983158 附件: 我校推荐名额: 1.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1项、面上项目4项、博士科研启动计划11项、重点科技创新基地联合开放基金2项; 2.省软科学研究计划5项。 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人必须在系统中完成项目申报书填报,按照形式审查表对照检查后提交,下载打印纸质版申报材料报所在学院审核,未在系统中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截止时间:2022年2月15日。 2.各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将申报材料报科技处。材料清单:纸质版形式审查表一式1份,申报材料一式1份,推荐公函及项目清单一式1份,推荐公函电子版以学院名称命名,发至科技处邮箱kyc@dlou.edu.cn,截止时间:2022年2月17日 3.科技处按照形式审查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推荐。 4.联系人:李建伟 84762282 13795138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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