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设施渔业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结题及中期检查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12-25 浏览次数:10 |
各开放课题项目负责人: 为做好设施渔业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结题及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结题项目 根据《设施渔业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对设施渔业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22年度开放基金项目及2021年度开放基金延期结题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名单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验收依据及范围。 验收范围:设施渔业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22年度开放基金项目及2021年度开放基金延期结题项目。 验收依据:本次项目结题验收以项目合同中考核指标为验收依据。 对于2022年度开放基金项目已到结题时间但未完成研究内容的可以申请延期一年,每个项目最长延期时间为一年。 (2)提交项目材料。 项目负责人请填写《设施渔业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结题报告》(附件2)。申请延期的项目负责人请填写《设施渔业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3)。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研究进展情况,提交项目结题报告及成果支撑材料,需要延期的项目需提交延期申请表,成果支撑材料需提交论文全文、授权专利复印件以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电子版以“开放基金+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材料(结题报告和成果支撑材料/项目延期申请表)一式三份邮寄至重点实验室。 (3)材料提交时间。项目结题(或延期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逾期将不再受理,视为该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暂停该项目经费支持及项目负责人重点实验室项目申请资格。 二、中期检查项目 根据《设施渔业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按照计划任务书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现请2023年资助的26项开放课题项目负责人(名单见附件4)提交2023年年度工作进展报告(附件5),年度进展报告、附件材料纸质版两份提交至设施渔业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实验室将对提交的年度进展报告进行跟踪评价,并对进展较差的项目予以提醒,延期提交将计入最终评优结果审核中。提交开放基金年度进展报告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16日。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玉凤 联系电话:13384119129 邮箱:zhangyufeng@dlou.edu.cn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2号大连海洋大学 设施渔业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设施渔业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大连海洋大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